《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问题的通知》

发布于:2009-4-1 0:00:00 作者:金笋房产网 人气:372

《通知》提出四个具体的工作重点:

1、加强对撤销合同的监管。凡发现利用订立和撤销虚假合同的行为炒卖房屋和同一套房屋多次预订或预订房价明显偏离实际成交价格的,将先封盘、后调查、再处理;

2、加强预售许可审批。要求开发商明确以楼幢为单位的商品房拟销售价格及浮动幅度。还要明确销售地点、开盘时间、预售方式、维持销售秩序和消除排队购房的措施等销售预案。同时要实行销售人员诚信销售,签署守法、合规销售承诺书;

3、加强销售现场监管。《通知》要求各区房地局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后,通过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强跟踪管理,对中心区域、高价位、易发生炒作的重点楼盘,要派出售楼监督员,在售楼现场接受购房人政策咨询、违规投诉,监督现场销售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开发商惜售、弄虚作假、人为组织排队购房、与中介机构勾结炒房和变相转让期房等违规违法行为,保障商品房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销售;

4、加大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订、预售行为查处力度。并妥善处理好本市实施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前无证预订、预售行为等遗留问题,防止开发商以无证预订、合同无效为由解除合同,恶意抬高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