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房楼盘
二手房
租房
商铺
厂房
别墅
小区总览
房产资讯
经纪人
联系我们
登录
注册
上海《规定(草案)》公积金提取增四种条件
发布于:2009-4-1 0:00:00 作者:金笋房产网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可能有重大突破。今后,市民不但在购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大修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且在患重病等4种情况下提取公积金。这一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昨天提交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据《新闻晨报》报道,昨天审议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涉及最引人关注的公积金提取问题。目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仅限...
完整资讯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住房公积金的来源情况,经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05年2月1日起微调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主要内容如下:一、取消贷款前住房公积金须累计缴存满两年的限制。只要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时间和金额)即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二、调整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
沪将微调住房公积金政策
市民关注的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已经出台,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自2005年2月1日起,本市将微调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废除原先一些条款的限制,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将从3万元提升至10万元,同时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工资基数比例等也将调整,已有明确规定的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不变。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出台的调整政策,是上海公积金管理部门为适应房地...
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116号
各有关城市建委、房地局:现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宏观调控工作的引导作用,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
防范虚假合同炒房 已签合同将不能网上撤销
针对部分开发商随意开价或拒售商品房、网下签订预订合同和订立虚假合同炒卖期房等问题,市房地局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网上备案的定金合同和预(销)售合同管理的通知》,从今年3月1日起实行:取消网上撤消已签合同的方式,开发商要撤消已签合同,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购房人一起到交易中心凭身份证撤消。虚假售房炒作风盛利用网上房地产信息透明度高的特点,一些开发商开始了新的炒作。...
配套商品房销售对象及贴息条件将放宽
本市非动迁户是否有望购买到配套商品房?针对记者的提问,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在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在优先保证重大工程动迁房源需求的前提下,将稳步扩大配套商品房销售对象,适度向住房困难的群体开放,使本市符合一定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也能购买。焦扬同时表示,最近韩正市长在市人代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上海房地产市场调控要坚持“三个为主”,即以居住为主...
政府今年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
韩正市长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韩正说,要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调控原则,加大配套商品住房建设力度,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适应广大市民的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供应结构不断优化。要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满足消费,规范投资,抑制投机。积极...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
(2004年12月13日)(财经[2004]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管理办法
《拍卖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1月15日商务部第1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薄熙来二OO四年十二月二日拍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推动拍卖业的对外开放,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2004年...
沪商品房用地将实行梯度定价
2005年,上海的配套商品房项目用地将实行梯度定价,采取“控制地价、控制房价,以方案竞标为主”的项目招标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除此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原则上通过市场配置方式完全放开。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土地利用管理处负责人近日在“房地大家谈”与网友对话时透露了上述信息。市房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称,2005年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将是招标、拍卖、挂牌...
国务院发布<决定>:压低地价招商将被究刑责
今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非法压低地价进行招商行为将被严格禁止。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新华社日前受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要求,建立起严格的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针对分割审批土地这个关键问题,《决定》作了严格规定:严禁规避法定审...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巩...
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府发〔2004〕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市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地资源局),负责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土...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住宅发展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企业:为了切实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的决定》(沪府发[2004]16号,以下简称《决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宣传和引导,充分认识实施《决定》的目的意义上海房地产业经过近十年来的发展,市场化机制初步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基本确立,已成为本市的支柱产业。当前房地...